流行偶像(Pop Idol)起源于英国,美国偶像节目自开播以来一直是美国尼尔森收视排行榜第一。 三位评委西蒙·考威尔、兰迪·杰克逊(II) &宝拉·阿巴杜和主持人瑞安·西克莱斯特正在全美寻找美国偶像——流行天王/天后。 前六集中,三位评委和一位嘉宾(都是流行乐坛的大腕)去各地选拔人才,被选中的选手可以去好莱坞参加下一轮的比赛。 然后选出24名选手(12男12女)参加最后的半决赛(前三季12名,第四季只有24名)。 复赛,大家在电视上给全国人民唱歌,然后观众投票。得票最低的人被淘汰。前三周每周淘汰两男两女,之后每周淘汰一人。最后的赢家是美国偶像,会有唱片公司和她签约。 这个节目有很多亮点:一是选手选的歌都很有名,很多都是经典,可以让我们更多的了解美国流行音乐;其次,很多选手都有很多故事,比如为什么要做美国偶像,为了参加节目付出了多少努力等等。第三,每次投票结果公布,都令人激动;最后三位评委幽默的点评选手。 美国偶像在美国很受欢迎,因为美国人有一个美国梦。很多人一生都在追求这个梦想。美国偶像是那些想成为明星的人向全国观众展示自己的舞台。 也许看过《阿甘正传》的朋友会更明白美国梦在美国人心中的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