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年春,审判日本战犯的“东京审判”举行。审判的焦点是与纽伦堡审判一起诞生的“战争罪行”。 在此之前,在国际法中被视为合法的“战争”行为首次被认定为犯罪行为,国家主任被追究责任。 至于“战争罪”一词,辩方认为这是一种事后法律,并拒绝承认。 在法庭上,法官的意见也是反对的。 这场原本打算在短时间内解决的审判呈现出长期而混乱的面貌。 在法庭背后的攻防中,涉及驻日法官的私人活动和周围人的意见。 1948年秋,审判持续了两年半,11名大法官最终做出了判决。 在决定被告生死的时刻,人类最根本的问题“人类能否判断战争”也得到了最终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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