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6年春,决定日本战犯的“东京审判”举行,来自11个战胜国的法官齐聚东京帝国饭店。审判的焦点是与纽伦堡审判一起诞生的“战争罪”。在此之前,在国际法中被视为合法的“战争”行为首次被认定为犯罪行为,国家主任被追究责任。至于“战争罪”的说法,辩方认为这是一种事后法律,拒绝承认。在法庭上,法官的意见也是反对的。这场原本打算在短时间内解决的审判呈现出长期而混乱的面貌。在法庭背后的攻防中,涉及到驻日法官的私人活动和周围人的意见。1948年秋,经过两年半的审判,11名大法官终于做出了判决。在决定被告生死的时刻,人类最根本的问题“人类能否判断战争”也得到了最终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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